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10月14日從六安市金寨縣人民政府網發布的消息了解到,近期,天干物燥,加之秋種農忙,森林火險等級居高不下。為切實加強野外火源管控,有效預防和遏制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金寨縣人民政府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發布了《金寨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禁火期為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10月7日。根據《禁火令》規定,對于違法野外用火的行為人,森林公安機關可以予以治安處罰。
據悉,自《禁火令》發布以來,因農耕和祭祀用火,金寨縣森林公安局已治安處罰違反《禁火令》違法野外用火13人,其中治安拘留8人、行政罰款5人。
今年9月25日下午,吳家店鎮西莊村村民李某某使用明火清理田地雜草。9月26日下午,古碑鎮七鄰村村民祝某某,為便于農耕,使用明火焚燒玉米秸稈,引起山場失火。
9月27日中午,雙河鎮鶴塘村村民李某某(女)為便于農耕,使用明火焚燒菜地里的玉米秸稈。
9月30日下午,梅山鎮黃林村居民陳某某(女)為便于農耕,使用明火焚燒菜地雜草,引發山場失火;斑竹園鎮斑竹園村村民文某某為便于農耕,使用明火焚燒自留地雜草,引起山場失火。
10月4日上午,外嫁江蘇的左某某(女)回鄉,到梅山鎮大龔嶺頭山場祭拜祖墳,使用明火燃燒紙錢,引發山場失火。
10月4日下午,南溪鎮花園村村民胡某某為便于農耕,使用明火焚燒菜地里的花生殼;南溪鎮丁埠村村民胡某某(女)為便于農耕,使用明火焚燒菜地里的板栗蒲。
以上行為均違反了《金寨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之規定,金寨縣森林公安局依法對李某某、祝某某、李某某(女)、陳某某(女)、文某某、左某某(女)、胡某某、胡某某(女)8人處以治安拘留5日處罰。
在此,森林公安機關敬告廣大林區群眾:金寨縣林區嚴禁一切野外用火,秋耕農種、上墳祭祀切勿使用明火焚燒,一經發現,嚴懲不貸!
懷娟娟 方臨昕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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