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定遠法院消息,9月18日,定遠縣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拖延多年的“釘子案”,長期拖延耍賴的被執行人不僅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還受到了5000元罰款的懲罰。
2016年2月,楊某某因民間借貸糾紛將王某某告上法院。庭審中,王某某認可借款事實,并當庭與楊某某達成調解協議,承諾2016年5月1日前一次性償還本金及利息共計4萬元。原以為王某某會按期還款,然而,王某某對于自己的承諾、法院的調解書竟置若罔聞,拒不履行還款義務,不僅如此,還玩起了“躲貓貓”。面對如此套路,楊某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對王某某名下財產進行摸底,無可供執行財產。此時的王某某仍然銷聲匿跡、逃避執行。2019年9月17,申請人楊某某向法院提供線索,稱王某某其在父母居住的社區出現,隨后,執行干警果斷出擊,將正在其父母家睡覺的王某某拘傳到法院。
返回法院后,王某某態度依然堅決,稱生活困難沒錢還款。申請人表示王某某多次出爾反爾,這次必須全額歸還。雙方關系陷入僵局。鑒于王某某被拘傳后仍拒不履行還款義務,該院決定對其拘留十五日并處罰款,并送拘留所執行拘留。
次日剛到上班時間,王某某的家人就急匆匆來到該院告知王某某已經意識到拒不執行的錯誤,愿意主動交納罰金,并繳納了全部執行款,請求法院提前解除拘留。至此,此案順利執結。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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