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為嚴防森林火災,維護林區穩定,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桐城市人民政府特發布禁火令。
禁火時間: 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10月7日。
禁火區域:桐城市所轄行政區域森林、林地及距離林地邊緣300米范圍內。
在上述禁火期和禁火區域內,禁止下列行為:禁止違規攜帶火種進入林區(地);禁止在經批準的祭祀點以外點燭、燃香、燒紙等活動;禁止煉山、燒炭、燒灰積肥、燒田埂地壩;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放孔明燈、玩火、吸煙、野炊、電網狩獵等活動;禁止其他極易誘發森林火災的用火活動。
違反上述規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蔣六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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