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8月30日,申請人張某與被執行人李某一同來到霍邱縣人民法院,在執行法官的見證下,雙方簽訂了和解協議。記者9月3日從法官處了解到相關案情。
張某與李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霍邱法院審理后依法作出判決,即李某償還張某借款40000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后,李某未履行義務,張某只得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第一時間向李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在接到法院的通知后,李某仍然未按期履行還款義務。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執行法官在網上凍結了李某名下的銀行賬戶、微信、支付寶帳號。
不久后,李某主動與執行法官取得了聯系。原來,李某一直從事運輸業務工作,因自己的微信被法院凍結無法正常使用,給自己的生意帶來很大的麻煩,由于無法收付款,李某這才決定要把事情解決掉。
8月30日,張某與李某一同來到霍邱法院。經協商,張某同意李某在一次性支付25000元案款后,下余款項余于2019年9月起,每月月底前償還4000元至償清之日止。
在簽訂完協議后,李某將25000元案款、訴訟費及執行費打入了該院賬戶內。
劉帥?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客戶端記者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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