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房子已購買,房主卻因“懶”遲遲不去辦理過戶手續,無奈的房產公司將戶主訴至法院。近日,固鎮法院受理了該起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案。
據悉,被告劉某在2011年1月24日與某房產公司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購買了一套總價款為432361元的商品房。2012年5月,該房產公司將房屋交付給了劉某,按照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內的約定,劉某應當在房屋交付后90日內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但劉某一直未去辦理。該房產公司表示,其并不想是真的想要違約金,只是想讓劉某主動辦理房屋登記手續。因為劉某這套房屋是最后一個需要辦理產權登記手續的房屋,等劉某辦完手續,該房產公司才能拿到在政府交納的保證金。無奈之下,該房產公司才將劉某起訴至法院。
經承辦法官了解,原來被告并不是不愿意辦理,只是因為懶,嫌麻煩一直未去辦理。劉某也沒把這件事放在心上,沒想到該房產公司真的會起訴至法院。在接到法院的電話之后,劉某也不敢再懶了,積極主動地辦理了房屋登記手續。而后該房產公司提出了撤訴申請,本案撤訴結案。
單莉雅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