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滁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消息,日前,滁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發了《關于撤銷明光市華家大藥房藥品GSP認證證書的批復》,同意依法撤銷明光市華家大藥房藥品GSP認證證書。
明光市華家大藥房位于明光市潘村鎮蟠龍大道3號樓,企業負責人華小虎。
記者了解到,該藥房長期存在處方藥銷售記錄不完整,不能保證藥品可追溯性;溫濕度記錄不真實;拆零藥品沒有集中存放于拆零專柜,無拆零調配工具和記錄;陰涼柜未啟用,藥品未按照包裝標示的溫度要求進行儲存;銷售藥品未開具銷售憑證;專管藥品沒有存放專柜,沒有銷售記錄,未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等系列問題。
針對上述問題,滁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明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請示,同意撤銷華家大藥房的藥品GSP認證證書,并要求收回該藥房的藥品GSP認證證書,證書撤銷期間,企業暫停藥品經營活動。
對此,滁州市市場監管部門要求,全市各藥品經營企業必須明確,市場監管部門對藥品經營的管理既是職責所在,也是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身體甚至生命健康的必須,在藥品經營的監管上,只有加強,不會松懈,全市各零售藥店經營者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按照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管要求做好本職工作,確保藥品的質量安全。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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