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天長法院消息,日前,天長法院根據申請人提供的線索,成功找到躲在市區某處的被執行人陳某。陳某在送拘途中后悔,表示愿意籌錢還款,在取得申請人諒解后,被釋放。
2018年5月至7月間,陳某先后從何某手中借款共計14萬元。借款到期后,經何某多次催要,陳某一直以種種借口推脫。2019年1月,何某訴至法院,請求判決償還本金及利息,得到法院支持。判決生效后,陳某一直未履行,何某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承辦人通過網查,凍結了陳某銀行卡上存款3萬元,此外,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
承辦人打電話無人接,上門找也無果。當天,執行法官接到何某舉報,稱其與陳某約好了見面地點,請前往捉拿。執行法官立即帶人趕往,一舉將陳某擒獲。談話時,陳某堅稱無錢還款。鑒于陳某無還款誠意,決定對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在送拘途中,陳某見法院動了真格,立馬聯系家人籌錢。最終雙方達成了還款協議,當場給付2萬,次日再還1萬,余款分期償還,陳某才獲釋。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素健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