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為緩解縣老城區交通擁堵壓力,規范公路客運市場經營秩序,全面提升省級文明城市創建水平,經樅陽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從2019年8月18日5時起,將縣城正大街客運南站和渡江路客運北站整體搬遷至縣經開區長安路新公路客運中心站。樅陽縣交通運輸局、樅陽縣公安局樅陽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8月18日5時起,新公路客運中心站正式投入運營,縣客運南站、北站同時關閉,停止對外營業。
二、新公路客運中心站將采取分窗口售票,統一微機聯網售票等方式,旅客通過一樓大廳安檢后,按候車區域依次乘車。
三、縣內所有長途班線客車和農村班線客車一律進駐新公路客運中心站,按交通運管部門核定的線路、班次、站點運營,服從統一調度管理。
四、為加強城市交通管理,保障人民群眾出行安全,從即日起,金山路、渡江南路、渡江北路、連城路、連城東路、湖濱路、銀塘路、長江路等城區主干道路及其路網內支路,除公交車、特種車輛外,對大、中型客車實行限行,違者公安交管部門利用電子警察系統采集信息或進行現場查處。
五、實行限行措施后對確需通行限行區域的大、中型客車,采取如下管理辦法:
(一)旅游包車需駛入限行區域的,須攜帶相關材料(包括駕駛證、行駛證、從業資格證、道路運輸證、包車牌及旅游包車協議等)在縣公路客運中心站交通運管駐站辦申請核準臨時通行,由駐站辦將核準車輛信息及時通報公安交管部門不予采集和處罰。
(二)機關、企事業單位員工通勤班車需在限行區域通行,由所屬單位提供相關材料(包括駕駛證、行駛證、保險單、書面報告等)統一向縣公路客運中心站交通運管駐站辦申請核準并向公安交管部門備案,按指定的時間、線路行駛。
(三)對部分尚未收購的縣內班線客車,在過渡期內仍按過去相關規定執行。
六、為確保縣城區南、北客運站關閉后廣大市民出行不受影響,根據群眾出行需求,縣公交公司應對相關線路適時調整,或延時服務。
七、縣公安、交通、城管等執法部門加大聯合執法力度,依法查處非法運營及擾亂交通秩序行為,維護城區客運市場秩序。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蔣六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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