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8月8日,黃山火車站派出所民警對鐵路沿線廢品收購站進行檢查時,在1處收購站點查獲3塊非法收購的廢舊鐵路專用器材"魚尾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九條第(二)項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收購鐵路等廢舊專用器材的,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最終,鐵路公安機關對該收購站從業人員趙某某依法進行了處罰,予以罰款500元,違法收購的器材已經沒收。
方金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吳永泉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8月8日,黃山火車站派出所民警對鐵路沿線廢品收購站進行檢查時,在1處收購站點查獲3塊非法收購的廢舊鐵路專用器材"魚尾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九條第(二)項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收購鐵路等廢舊專用器材的,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最終,鐵路公安機關對該收購站從業人員趙某某依法進行了處罰,予以罰款500元,違法收購的器材已經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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