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8月8日下午從六安公安交警微發布了解到,六安交警日前夜查,查出兩名“酒司機”。
據悉,為嚴厲打擊酒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8月6日,六安市公安交警支隊三大隊根據支隊統一部署,科學安排勤務,開展酒駕查處統一行動,共查獲2起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
行動中,六安市公安交警支隊三大隊三十鋪中隊結合夏季道路交通特點,集中優勢警力,于當日19時在轄區松林路與皋城路交口設置酒駕查緝點。檢查期間,執勤民警嚴密布控,嚴格執法,充分利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和執法記錄儀等裝備對來往車輛逐一檢查,切實做到逢車必查,違法必究。
19時56分,潘某駕駛皖NN8U**的小型轎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酒精檢測儀檢測出的酒精含量為46mg/100ml,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20時03分時,又一名酒駕者被查,違法駕駛員叫張某,車牌為皖A731**,酒精檢測結果為43mg/100ml。
民警對2名駕駛員的違法行為進行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罰款1500元的處罰,并對2人進行了批評教育。2名駕駛員分別表示對酒駕行為后悔不已并接受處罰。
陸焦景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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