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安慶公安交警微發布7月18日消息,一輛車牌為蘇N的重型半掛牽引車因安裝一個“翻牌器”牽出三違法,車主罰款記分副駕駛被拘。
7月9日8時許,安慶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五大隊執勤交警在皖鄂岳西收費站,對一輛車牌為蘇N的重型半掛牽引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前號牌安裝了“翻牌器”。
經詢問,車主李某亮承認為逃避電子監控抓拍,安裝了“翻牌器”。后進一步調查發現,副駕駛的李某在一周前因酒駕被紹興交警查獲,其A2駕照處在暫扣期間。執勤交警立即調取沿途視頻,發現李某中途駕車。
面對證據,車主李某亮和副駕駛李某均承認,車主李某亮因長途駕車犯困,便將車交給李某駕駛。
最終,車主李某亮因不按規定安裝號牌被處以罰款200元、記12分、A2駕駛證降級;將機動車交由駕駛證被暫扣的人駕駛,被處以罰款500元。
副駕駛的李某在駕駛證被暫扣期間仍駕駛機動車,被處行政拘留15日、罰款200元、記6分。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蔣六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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