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不僅影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而且在社會上損害了教育形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來安縣教育體育局現就進一步禁止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行為通告如下,請廣大群眾監督。
一、適用范圍
全縣中小學(幼兒園)在職在編教師。
二、禁止有償家教的規定
1.禁止租(借)用場地或利用本人房屋進行有償補課。
2.禁止暗示、動員、誘導、強迫學生參加有償補課。
3.禁止教師之間相互介紹有償補課生源。
4.禁止暗示或動員學生參加社會培訓機構補課或為其提供生源。
5.禁止在社會培訓機構中有償兼課。
6.禁止其它有償補課行為。
三、處理辦法
1.紀律處分: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開除處分。
2.組織處理:對當事人取消榮譽稱號、調離現學校;解聘、辭退;撤銷教師資格。對當事人所在學校當年綜合考核結果降低一個等次。對當事人和當事人所在學校在全縣通報批評。
3.經濟處罰:追繳當事人違規所得,扣除當事人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綜合獎、文明獎、雙擁獎。
4.以上處理可單處也可并處,對違規黨員教師還可并處黨紀處分。
四、責任落實
來安縣教體局對有償補課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原則上兩周內查處到位。學校對禁止在職教師有償補課負有主體責任,校長是查處有償補課行為的第一責任人。對不主動查處、查處不到位、包庇袒護、變相對抗調查的學校,對校長和相關人員進行問責。
五、監督舉報
為維護風清氣正、積極奮進的教育環境,促進來安教育事業的良性發展,希望社會各界和廣大家長共同關心、理解、支持來安教育。歡迎廣大群眾對在職教師有償家教行為進行監督舉報。
舉報電話:0550-5611566、5624760。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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