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7月12日,安徽省滁州市瑯琊區人民法院執行干警齊赴執行現場,對一涉案房屋依法強制開鎖,進行評估。
李某某向瑯琊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其與鄭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的生效判決,案件標的額446500元。法院多次敦促被執行人鄭某某履行義務,可其一直躲避執行。
執行法官依法查封了鄭某某位于滁州市置業花苑的房產,經申請人申請,執行法官審核后決定依法評估、拍賣該房產。
由于被執行人鄭某某下落不明,法院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材料。公告期滿后,瑯琊法院會同區檢察院、花園街社區、110聯動開鎖公司、滁州市天源房產評估公司一同前往。
幾經周折,門鎖終于打開,執行干警們在區檢察院及花園街社區綜治科主任現場監督下,強制進入該房。評估公司進門清點、登記,執行干警用執法記錄儀全程攝像。強制評估工作順利完成。
沈澤晨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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