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新聞客戶端訊 記者7月5日從六安發布獲悉,為預防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引發火災,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六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六安市公安局、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六安市應急管理局、六安市消防救援支隊五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現就規范六安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工作通告。
該通告如下:
一、充分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近期,我市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頻發,教訓慘痛。起火原因主要是充電不當引發的電氣故障,一旦起火,迅速燃燒,產生大量有毒有害煙氣,很短時間內形成濃煙、高溫,嚴重影響自救和逃生,極易造成人員傷亡。
二、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行為。任何單位、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的義務,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口出入口處)和消防車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在外墻門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嚴禁違章搭建、雜物等占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嚴禁擅自拉接臨時電線(飛線)在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防范火災發生。
三、落實停放充電管理責任。居住小區和公共建筑有物業服務企業或建設管理單位的,應當對管理區域內的電動自行車實施消防安全管理;無物業服務企業或建設管理單位的,轄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應當確定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管理區域內己建成集中停放場地、充電設施的,上述單位應加強該區域的安全管理,并確保消防管理設施正常運行;沒有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地、充電設施的,上述單位應當結合實際設置集中停放場地、充電設施。
四、強化電動車停放充電日常管理。物業服務企業、建設管理單位和轄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應持續開展管理區域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的常規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 應當制止并組織清理,消除火災隱患;對拒不配合清理的,要及時向當地公安派出所等有關機構報告。
五、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物業服務企業、建設管理單位和轄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應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知識宣傳,強化消防安全意識。發現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和其他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違法行為時,要及時撥打“110”報警電話、向公安機關或轄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舉報。發現擅自搭建妨礙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的建筑物、構筑物等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9”城管熱線。對因違規充電引發火災的行為,公安機關和消防救援機構等有關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本通告所稱的電動自行車包括電動摩托車、電動三輪車和電動四輪代步車。
陸政訊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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