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六安人王某借別人50萬元不僅不還,法院判決后還外出躲債。7月2日清晨7時30分,霍邱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趕往六安市將王某在六安市裕安區購買的商品房進行了查封。
2018年3月10日,王某以做生意需要資金為由向徐某借款50萬元,約定月利率為1%,借款期限為6個月。借款到期后,徐某便向王某催要借款。王某剛開始還答應還錢,隨后便一拖再拖。2019年1月徐某將王某訴至法院,法院依法判決王某償還徐某借款本金50萬元,并按月利率1%支付利息。判決生效后,王某未履行,并一直躲在外地,無奈之下,徐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打電話給王某,要求王某盡快還款,王某態度非常蠻橫的說:“他把我告了,等于把我逼上了絕路,你們愛怎么辦就怎么辦”。為了盡快讓徐某拿到案款,執行法官通過司法網絡查詢系統查詢到王某在六安市裕安區有一處房產,且該房產可以通過評估拍賣程序將借款執行到位。7月2日清晨7點半,執行干警驅車一個多小時到達六安市,立即在當地不動產登記中心對該房產進行了查封。下一步,如果王某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法官將依法通過評估拍賣程序將借款執行到位,保障徐某的合法權益。
侯威亞 新安晚報 安徽網大皖新聞客戶端記者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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