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7月1日,黃山市生態環境局公開了對該市南部城鎮群水務調度中心項目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該工程擬建于黃山市屯溪區南濱江路(黃山市第二自來水廠東側地塊),占地面積約8013平方米,東臨中鐵濱江名邸小區,南側為空地,隔空地為黃山馨園國際大酒店和假日公寓,西側為黃山市中心城區二水廠和黃山陽光酒店,北臨濱江南路,隔路為率水,處于率水飲用水水源取水口(目前黃山市二水廠取水口)下游約550米處。
項目總建筑面積15600平方米,其中地上12000平方米,地下3600平方米,總投資9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72萬元。
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1棟7層調度中心大樓(水務調度中心)、3層和4層的裙房(3層裙房為檢測計量中心,4層裙房為水質檢測中心),配套建設供水、排水、供電等公用工程,同時建設和采取污水處理、廢氣處理、固廢處置、生態保護和環境風險防范設施及措施等。
批復稱,擬建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相關規劃要求,在嚴格落實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后,各種污染物均能實現達標排放,且滿足區域功能區劃要求,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較小,風險可控。從環境保護角度,同意按《報告表》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和擬采取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進行建設。
批復稱,黃山市三江源水質檢測站搬遷至該項目水質檢測中心后,應依據有關規定進行環境監測、評估和審查,消除遺留的環境問題,確保使用者的環境安全。
項目的性質、規模、工藝等如發生重大變化,應依法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不得未批先建。項目建成投入運行后,應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及時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及驗收信息報送工作。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吳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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