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亳州發布”微信公眾號消息:6月28日,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以被告人程晉良為首的重大涉黑案件進行二審宣判。案件共有15名被告人,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幫助毀滅證據罪等多項罪名。該案犯罪時間跨度大、案情復雜、社會影響大。
被告人程晉良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并處沒收財產一百萬元,罰金四十八萬元,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其他被告人一審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并處沒收財產一百萬元,罰金十八萬元,剝奪政治權利五年至有期徒刑八個月不等的刑罰。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程晉良及其組織成員組成非法勢力,形成了內部結構清晰、層級分明、分工明確的組織體系,是一個攫取巨額經濟利益,形成嚴重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一審審理期間,本案部分被告人自愿認罪認罰,法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審理了此案。
一審宣判后,程晉良等7名被告人以本案不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有立功表現,原判量刑過重等為由,提出上訴。
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判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在本案的審理中,亳州兩級法院通過快審快判,依法嚴懲,對黑惡勢力犯罪實施有力打擊和震懾,展示了人民法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堅定決心。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曹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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