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6月30日,黃山市教育局發布通知稱,為促進該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根據省教育局有關要求,就屯溪一中面向屯溪區指標分配的有關事項做出安排。
根據《黃山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屯溪一中普通類面向屯溪招生計劃數繼續按80%比例分配到市直各公、民辦初中學校。今年屯溪一中普通類面向屯溪招收569人,即指標分配總數為569*80%=455人。
到校指標使用對象為1.在學籍所在學校實際就讀滿三年的應屆考生。2.在市直報名點報名的屯溪戶籍應屆考生。
根據各校分配指標,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不設置省示范高中指標到校生最低錄取控制線(須達到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如符合指標生錄取條件的考生未填報屯溪一中志愿,或綜合素質評價未達到規定等次的,則收回該部分指標,納入統招計劃錄取。具體錄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試院負責實施。
通知要求,各初中學校要對屯溪一中到校指標分配情況進行公示,及時通過多種途徑向學生和家長宣傳政策,指導學生合理填報志愿。各校必須加強領導、嚴肅紀律。要建立資格審查工作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將指標生資格審查工作責任明確到崗、落實到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吳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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