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青陽縣環保局發布公告稱,為進一步加大對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的管控力度,持續改善全縣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國家11部委《關于印發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的通知》要求,結合青陽縣實際,決定劃定青陽縣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區域(以下簡稱低排放區)。
低排放區域劃分范圍為青陽縣城建成區范圍均為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區域(環城北路以南、環城西路以東、芙蓉大道以北、環城東路以西的區域范圍)。應急搶險工程或保障民生不受上述措施限制,本通告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通告指出,青陽縣非道路移動機械種類及高排放標準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裝載機、推土機、挖掘機鏟車、壓路機、瀝青攤鋪機、叉車、推車、吊車等,使用動力主要是柴油發動機。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指未加裝或者更換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裝置,未達到國家第三階段排放標準的,以及所有排放可視黑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
通告要求,低排放區內,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新增非道路動力機械必須達到國家第三階段或以上排放標準;在用國II及以下標準燃柴油非道路移動機械,應當加裝或者更換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裝置,達到非道路移動機械國家第三階段排放標準。在用國III及以上標準燃油非道路移動機械,應加強設備維護,確保穩定達標排放;施工工地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由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水利局等施工審批監管部門責令立即停止使用,并將高排放施工機械設備清退出場。對拒不整改繼續使用的,從嚴進行處理,并移交縣環境保護局對業主單位依法予以處罰。工業企業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生產活動的,由縣環境保護局責令停止使用,對拒不整改繼續使用的,依法予以處罰;銷售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貨值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沒收并銷毀無法達到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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