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六安一男子身著制式警服,冒充警察行騙長達四年,作案12起,騙取15人近40萬元用于揮霍,終于受到法律制裁。近日,裕安區人民法院審結了該起招搖撞騙案件。辦案法官6月21日下午向記者介紹了相關案情。
經審理查明,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被告人呂某某多次身著制式警服,冒充警察身份,先后與被害人共計15人結識,取得被害人信任后,騙取各被害人共計38.185萬元,用于揮霍而不予償還。
“我們法院認為,被告人呂某某多次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招搖撞騙罪;其自愿認罪,酌情從輕處罰。”法官說。依照刑法相關規定,判決如下:一、被告人呂某某犯招搖撞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二、違法所得38.185萬元,予以追繳,返還各被害人。
劉寶晨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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