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定遠法院消息,6月19日中午定遠縣人民法院執行干警接到申請人趙某提供的被執行人車輛線索的電話,及時對車輛進行查扣。
2019年2月,趙某與王某標的額為6萬元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在對被執行人財產進行查控時,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轎車一輛,便對該車輛進行查封。
但在對王某傳喚時,被執行人稱車輛丟失了,致使法院未能扣押該車輛。雖然對謊稱沒有履行能力的被執行人王某采取了強制拘留措施,誰知拘留期滿釋放后的王某卻和法院玩了“躲貓貓”。
6月19日中午,執行法官收到申請人趙某提供的線索后,得知查控多時但尋找多次始終“失蹤”的王某和其車輛終于“現身”了。執行法官立即組織干警迅速趕往現場,經核實確認,該車為被執行人王某所有。
執行法官向王某講解執行的強制性,并告知其如果不予配合要面臨的嚴重法律后果。最終,王某最終表示愿意配合執行,拿出了車輛鑰匙。
執行干警成功將該車輛扣押到法院,下一步將擬對該車輛依法進行評估拍賣,確保該案件順利執結。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素健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