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6月20日,舒城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潘定等9名被告人尋釁滋事罪一案,其中3名被告人涉惡勢力犯罪。這是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舒城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第五起涉惡犯罪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潘定、李紅霞、程斌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形成了以潘定為首要分子、以李紅霞、程斌等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在舒城縣杭埠鎮境內糾集他人,多次實施隨意毆打他人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社會經濟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公訴機關認為: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被告人潘定、李紅霞、程斌等人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系犯罪集團。被告人潘定系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應當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被告人李紅霞、程斌系一般成員,應當按照其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
庭審中,控辯雙方在審判長主持下,圍繞指控的事實和罪名依法進行了法庭調查,并就案件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及量刑充分發表了意見,9名被告人依次進行了最后陳述。
被告人家屬、社會群眾、媒體記者等近80人旁聽了庭審。該案將擇期宣判。
李紅麗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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