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18日從廣德縣人民法院了解到,該院近日審結了一起詐騙案,被告人江某某(女)利用封建迷信思想,騙取被害人財產,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11月至12月期間,被告人江某某因經濟拮據,利用被害人殷某某對自己的信任及封建迷信思想,以幫助殷某某丈夫“找魂魄”及自己生病等為由,先后從殷某某處騙取人民幣22300元。2019年2月,廣德縣公安局民警將從被告人江某某銀行卡內取出的16000元現金及從江某某處扣押的330元現金,共計人民幣16330元發還給了被害人殷某某。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江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江某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當庭自愿認罪,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江某某積極賠償被害人部分經濟損失,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廣大市民尤其是中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強防范意識,提高辨別是非的能力,破除迷信思想,一旦發現上當受騙,應及時報案,切勿讓犯罪分子逍遙法外。
胡慶薇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 曹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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