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從南陵縣法院獲悉,2019年6月12日至6月14日,南陵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景某等18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一審在南陵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南陵縣人民檢察院指派員額檢察官張鵬、查亞麗出庭支持公訴。
南陵縣人民檢察院指控:以景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采取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群眾,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糾集他人詐騙被害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多次非法拘禁被害人;多次敲詐勒索被害人財物;糾集他人實施尋釁滋事犯罪,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等多個罪名,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法庭調查階段,公訴人對各被告人一一訊問,將所有在案證據進行舉證,對各被告人以“套路貸”方式實施犯罪的行為進行深刻揭露和有力控訴,各被告人及辯護人進行質證。在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就各被告人在組織中的地位和作用及各被告人的罪名、量刑等焦點問題進行了激烈的辯論,同時,公訴人對各被告人作了深刻的法庭教育,結合當前掃黑除惡的形勢,鼓勵各被告人積極揭發檢舉涉黑涉惡線索。最后,各被告人均真誠地認罪悔罪,對自己的犯罪行為給個人、家庭、社會帶來巨大傷害表示歉意。
今天庭審結束,因案情重大復雜,法院將擇期宣判。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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