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新聞客戶端訊 六安公安交警微發布6月17日發布一則案訊說,六安一男子不知悔改,二次酒駕遇交警,被行拘10日。
記者17日下午從該發布獲悉,近日,六安公安交警支隊高速三大隊民警查獲一起飲酒駕駛的交通違法行為,該駕駛員系第二次酒駕被查,駕駛證處在暫扣狀態。民警依法對其作出10日拘留、罰款2200元并吊銷駕駛證的嚴厲處罰。
據悉,6月13日17時,民警在霍山道口執勤時,對一輛剛下高速的灰色轎車進行常規檢查。車窗打開的瞬間,一股酒氣撲面而來……民警立即示意駕駛員靠邊停車,并將其帶至執法站進行酒精測試儀檢測。經呼氣檢測后結果顯示為67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
隨后,民警在查詢身份信息時發現駕駛員曹某于今年3月在安慶市岳西縣因酒駕被查處,目前駕駛證處于暫扣狀態。曹某二次酒駕,辦案民警依法對其處以10日拘留、罰款22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嚴厲處罰。
目前,該案正在辦理中。
陸焦景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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