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6月14日,黃山市教育局就做好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有關工作發出通知,根據省教育廳相關規定,結合黃山市實際,就做好2019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以下簡稱“中招”)工作有關事宜作出部署安排。其中,今年該市普通高中共招生6565人。根據相關政策要求,2019年屯溪一中國際班暫停招生,其招生計劃納入統招計劃實施。
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對象為參加省、市統一組織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考”),并達到普通高中最低錄取分數線的初中畢業生。堅持按區域招生、按計劃招生和依據考生志愿原則進行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根據招生計劃劃定全市統一的普通高中最低錄取分數線。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在符合綜合素質評定等級要求的考生中按照學業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繼續實施省示范高中實行歷屆初中畢業生或實際就讀時間超過三年的應屆畢業生分數線上浮30分錄取政策。
普通高中招生由中考總分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組成。總分為中考文化課成績、政策性加分和體育、理科實驗操作考試成績的總和。經批準的藝術、體育特色班可以繼續招收藝體特長生。藝術、體育特長生的錄取分數線可以由各校結合實際適度下浮,但下浮幅度不能超過最低控制分數線的8%。
各公、民辦普通高中均不得超計劃、超班額招生,不得招收普通高中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下的學生。各公、民辦學校完成招生計劃后,仍有未錄取的線上考生,由市招生委員會根據計劃完成情況和學生志愿予以調劑,學校不得擅自擴招。任何公、民辦普通高中不得錄取未填報本校志愿和不服從調劑志愿的學生。
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跨省轄市招生,各區縣所轄公辦普通高中原則上在轄區范圍內招生。經批準,屯溪一中普通類計劃可面向徽州區、黟縣、黃山區、祁門縣;歙縣中學可面向徽州區招收少量學生。屯溪一中體特班,歙縣二中體育班,屯溪二中藝體特色班,徽州一中傳媒班,黟縣中學美術班可面向全市招生。其它省、市級示范高中和一般公辦普通高中均面向本區縣招生。
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原則上以學校所在地生源為主,享有與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同等的招生權利,并與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同期招生,不得提前招生。
各公、民辦普通高中嚴禁招收已經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違規跨區域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行為。同城范圍內(含縣域內)的普通高中學生嚴禁借讀。已正式錄取的學生,無故逾期一周不報到并辦理相關入學手續,視為自動放棄普通高中就學資格,招生學校不得為其注冊學籍。對被取消入學資格的新生,各學校應在一個月內報市教育局備案。已報到的學生在一個學期內曠課累計達一個月以上者,視為自動退學,學籍所在學校應按照學籍管理規定向市教育局申請辦理取消學籍手續。
繼續堅持將省示范高中學校80%招生指標分配到各公、民辦初中學校,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不設置指標到校生最低錄取控制線(須達到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到校指標原則上根據各初中實際在籍、就讀滿三年的應屆畢業學生數,按比例分配。只有在學籍所在初中校實際就讀滿三年的考生,中考時方可填報分配到該校的指標生志愿。指標適當向薄弱學校、農村學校傾斜,嚴禁將指標分配與初中升學率掛鉤。
為保障農村轉移人口等流動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權益,符合以下情況的考生享受省示范高中指標分配政策:(1)回戶籍所在地參加中考的應屆考生;(2)因父母工作調動或進城務工等正常原因轉學并已辦理相關手續的考生。縣(區)域內學校間擇校性轉學,或同城轉學的,不享受轉入初中校指標到校計劃;歷屆生不享受指標到校計劃。具體指標分配和招生辦法分別由市教育局和相關區縣教育局另行下達,區縣分配方案于6月28日前報市教育局備案。
根據省教育廳規定,中考政策性加分對象和標準如下:
(1)《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所規定的加分對象和標準;
(2)臺灣籍考生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4)少數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5)援疆和援藏人員子女,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上增加10分投檔;
(6)軍人子女考生加分參照《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軍區政治部轉發教育部辦公廳總政治部干部部關于進一步貫徹實施〈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號)要求執行;
(7)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考生加分有關政策另行規定。
(8)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考生加分有關政策另行規定。
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項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不得重復加分。
各校要認真指導考生填報志愿,告知每位考生必須填報志愿,凡不填報志愿又不服從志愿調劑的,視為本年度放棄就讀普通高中學校資格。
不在本市參加中考的考生,原則上應在參加中考所在地錄取,然后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無法在中考所在地錄取的特殊地區考生,需要回戶籍地普通高中錄取的,必須在中招填報志愿前向戶籍所在區縣招生考試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有效的中考成績、普高達線等證明材料。經審核后,市招生考試部門根據在外省參加中考的得分換算成我市中考得分后統一錄取,此類考生不享受省示范高中指標生名額。
從2019年起,黃山市取消民辦普通高中市域內自主招生計劃,其計劃納入學校統招計劃,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民辦學校招收跨省市生源實行招生備案。民辦普通高中不得私自招收未經市教育招生部門批準錄取或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新生。民辦普通高中跨省轄市招生的,跨省轄市招生計劃納入年度招生總計劃且不得轉入市內統招計劃。民辦普通高中跨省轄市招生不得招收中考成績低于生源所在地普高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下學生;不得招收被生源地學校錄取的學生;招收的學生必須由錄取學校所在地市級招生部門批準。
今年,對于指標到校政策和各初中學校享受的分配指標額度,要通過網站公布,各初中學校要在校務公開欄等顯著位置公開公示,做到家長、學生和社會應知盡知。
各校均無權錄取計劃和政策規定以外的學生。學生和家長不要聽信個別學校虛假宣傳,以免造成不良后果。對擅自擴大招生計劃或自行錄取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下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冊高中學籍,不發放普通高中畢業證書。對以異地借讀為名跨省轄市招生的將嚴肅查處。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招生學校和學生個人負責。各學校要嚴格控制班額,班額最大不得超過56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吳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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