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6月4日上午,安慶市迎江區人民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殷某某、劉某、吳某某等七人聚眾斗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一案,該案五名被告人犯罪時不滿18周歲,系迎江區法院首起涉未成年被告人涉惡案件。
檢方控稱:被告人殷某某、劉某、吳某某、王某、梁某某、蘇某某、黃某伙同何某某(未滿16周歲)、鄭某某(未滿16周歲)、宋某某(未滿16周歲)等人長期聚集在安慶市區,2018年建立西門幫微信群 (群成員通過該微信群糾集人員、互通消息),形成了以宋某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在安慶市多次實施犯罪活動,擾亂了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其中殷某某參與持械聚眾斗毆2起(1起未遂),尋釁滋事1起,非法拘禁1起;劉某、吳某某參與持械聚眾斗毆1起(未遂),尋釁滋事1起,非法拘禁1起;王某參與持械聚眾斗毆2起(1起未遂);梁某某、蘇某某、黃某參與持械聚眾斗毆1起(未遂)。
庭審過程中,法庭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進行了調查,控辯雙方進行了舉證、質證。辯論階段,控辯雙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量刑以及是否屬于惡勢力犯罪集團等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因該案涉案人數較多,案情復雜,經合議庭評議,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葉晨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蔣六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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