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法官你好,我已經將70170元案款打到法院賬戶里了,你們快把我的黑名單刪除吧,我等著坐飛機外出呢。”日前,被執行人廖某在其朋友的陪同下來到霍邱縣人民法院,將打款憑證交到執行法官的手中。這是怎么回事?該法院執行法官5月30日向記者介紹了案情。
原來,2011年5月13日,孫某等人與廖某、牛某附帶民事賠償一案在霍邱法院立案執行。因廖某、牛某二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且處于服刑期,在取得申請人同意后,案件暫時被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多年后,廖某、牛某二人刑滿釋放,因其去向不定,法院查找未果,執行法官將這二人納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里。
近日,一件偶然的事情讓這起陳年舊案得以順利執結。原來,廖某外出時,因自己是失信被執行人無法購買機票。第二天,廖某便主動來到該院,將全部案款共計70170元一次性打到法院賬戶上。在核實案款到位后,執行法官也刪除了廖某的“黑名單”,至此,這起案件圓滿執行完畢。
劉帥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