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來安法院消息,5月22日晚,來安縣人民法院執行干警奔赴上海,執行一起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案件,在上海警方的協助下,順利執結該起案件。
2013年10月8日,申請人王某某與被執行人嚴某某、莊某某簽訂《施工合同》,約定:嚴某某將來安碧桂園20#樓外墻涂料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給王某某施工。
合同簽訂后,王某某組織人員對工程進行施工。2014年10月,王某某將施工結束并經竣工驗收后的工程交付給雙樓公司。此后,王某某組織部分工人索要工程款,但給付工程款的事宜未能解決。王某某遂起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后判決被告嚴某某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支付原告王某某工程款73萬元及利息,被告莊某某對上述款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但嚴某某、莊某某未能按照判決書規定履行義務,王某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執行干警在接收案件后,曾趕赴江蘇南通實地調查,但未發現有財產和下落線索。法院隨即依法對被執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費并發布失信名單,后被執行人莊某某在工作、生活中處處受限,主動聯系法院提出償還部分案款,并積極提供被執行人嚴某某的下落與財產線索,希望能與申請執行人王某某達成和解,申請執行人王某某也同意了被執行人莊某某的還款方案。
近日,被執行人莊某某提供了被執行人嚴某某在上海某地居住的線索,針對這一線索,承辦法官及干警共5人及時趕赴上海嚴某某居住地,兵分兩路,一組干警蹲點守候,另一組干警請當地公安機關協調配合。
5月22日晚上7時,終于發現被執行人嚴某某駕駛已被法院查封的車輛回到住處,執行干警在當地公安機關的配合下,當機立斷將被執行人傳喚至當地派出所,并當場扣押被執行人嚴某某名下的車輛。在法律面前,被執行人嚴某某終于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當場還款6萬元,同時承諾第二天繼續周轉錢款來償還所欠的工程款。
5月23日,被執行人嚴某某又還款14萬元,在還款20萬元基礎上,被執行人嚴某某提出每月還款不低于5萬元,在2019年12月30日前還清所有案款,且分期還款方案由嚴某某兒子提供擔保。這樣一份還款方案得到了申請執行人王某某的同意,就此該案順利執結。
韓蘭 丁畢軍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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