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5月24日,六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通知說,該市將對知識產權(專利)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
記者從該通知了解到,為認真落實國家發改委、國家知識產權局等單位《印發<關于對知識產權(專利)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通知》(發改財金〔2018〕1702號)和《安徽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國家知識產權局等單位關于對知識產權(專利)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的通知》(皖信用辦〔2018〕65號)精神,六安市市場監管局將對六安市知識產權(專利)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工作。
一是確定聯合懲戒對象。聯合懲戒對象為知識產權(專利)領域嚴重失信行為的主體實施者。知識產權(專利)領域嚴重失信行為包括重復專利侵權行為、不依法執行行為、專利代理嚴重違法行為、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掛靠行為、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和提供虛假文件行為六種。
二是建立工作機制。市市場監管局會同六安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框架下,共同牽頭協調推進全市知識產權(專利)領域嚴重失信主體聯合懲戒工作。
三是共享相關信息。各縣區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依規認定、記錄和歸集全市知識產權(專利)領域嚴重失信行為的主體實施者及有關人員名單和相關信用信息,該市市場監管局匯總后,及時交換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臺。懲戒對象名單和相關信息依法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安徽)、該市市場監管局門戶網站等向社會公布。
四是實施聯合懲戒。該市市場監管局建立懲戒效果月度歸集共享機制,每月20日前,各縣區各部門按照報送要求和格式,將聯合懲戒案例通過市信用平臺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系統,反饋市信用辦和市市場監管局。
五是加強動態管理。市市場監管局認真執行國家部委出臺的或制定本級失信信息的使用、撤銷、管理等相關實施細則和操作流程,對于從知識產權(專利)領域懲戒對象名單中撤銷的單位或個人,應及時停止實施聯合懲戒措施。
權保科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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