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宣城檢察”微信公眾號消息: 5月24日上午,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訴人何勲科等四人涉嫌強迫交易惡勢力犯罪案進行了二審公開開庭審理。宣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出庭履行職務,上訴人何勲科等四人及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何勲科、何益安自2014年6月18日以來,糾集王志財、周聲羿等人實施惡勢力犯罪,無故毆打他人,阻礙何某的合法經營,迫使何某放棄祁梅山場的承包經營活動。2018年10月19日,宣州區人民檢察院以何勲科等四人涉嫌強迫交易向宣州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何勲科等人共同以暴力、威脅的手段強迫他人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且致一人輕微傷,社會影響惡劣,情節嚴重,其行為均構成強迫交易罪。何勲科等人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經常糾集在一起,為達到強迫交易的目的,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系惡勢力犯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均成立,法院于3月26日作出一審判決,分別判處何勲科等四人一年到一年六個月刑罰。何勲科等人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二審庭審期間,重點圍繞各上訴人的上訴理由進行了法庭調查,對相關證據進行了舉證質證,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法庭將擇期宣判。
查丹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 曹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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