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新聞客戶端訊 對前女友糾纏不休求復合,被拒絕后竟然將其強奸。近日,六安市裕安區法院審結了該起強奸案件。記者5月13日從法官處了解到相關案情。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齊某某與被害人孫某原系男女朋友關系,2018年11月,孫某提出分手。2018年12月3日下午,被告人齊某某從蘇州追至六安市某街道,進入被害人孫某租住房內,試圖說服孫某與其繼續保持男女朋友關系未果。當晚19時許,被告人齊某某強行對被害人實施了奸淫。
法院認為,被告人齊某某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系,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被告人當庭自愿認罪,具有坦白情節,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判決如下:被告人齊某某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劉寶晨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客戶端記者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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