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霍邱發布5月6日發布來源于霍邱縣人民法院的消息說,該縣一居民買貨不付款,吃了官司后又被強制執行助原告維權。
記者從該發布了解到,日前,霍邱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通過網絡查控系統依法劃撥被執行人李某銀行存款8000元,陳某與李某憑樣品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也隨之圓滿執結。
2015年,李某從陳某處購買磨輪,同時,李某出具欠條一份,欠條載明李某欠陳某磨輪款7100元。2016年2月,李某又向陳某出具承諾書一份,約定該款于2016年2月5日前歸還。而后李某一直推諉拒付,陳某遂向霍邱法院提起訴訟,經審理,法院依法判決李某償還陳某磨輪款7100元。判決生效后,陳某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立即向被執行人李某郵寄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對于執行法官的通知,李某一直未予理會。為了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執行法官通過網絡查控系統依法將李某的銀行賬戶凍結,但是未控制足額財產。通過調查,執行法官了解到李某一直在外經商,銀行賬戶每月都有資金往來。近日,通過第二次財產查詢,執行法官發現李某名下的銀行賬戶進賬9000余元,執行法官立即對該筆存款實施了劃撥措施。劃撥成功后,執行法官依法為申請執行人辦理了領款手續,案件也隨之圓滿執結。
劉樹何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客戶端記者竇祖軍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