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新聞客戶端訊 5月5日,六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消息說,該市啟動2019年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工作。
記者從該發布了解到,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穩就業”工作決策部署,扎實推進失業保險“護航行動”、“展翅行動”,幫助企業穩定就業崗位,支持企業健康發展,促進地方經濟平穩運行,日前,六安市人社局正式啟動2019年度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工作。
據悉,按照政策要求,單個企業失業保險返還標準按企業及其職工2018年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含補繳費用)的50%計算,其中該市所轄貧困縣霍邱縣、金寨縣企業返還比例提高至60%,預計2019年這項政策的實行將向全市企業返還失業保險費2000多萬元。
申請失業保險費返還的企業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繳納失業保險費用;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地區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政策,且非嚴重違法失信企業或“僵尸企業”;2018年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同期省城鎮登記失業率(2.83%),列入國家化解過剩產能企業名錄的煤炭、鋼鐵企業裁員率放寬至10%。符合申請條件的企業,可登陸安徽省陽光就業網“失業保險費返還”模塊進行申請,經過系統審核校驗,企業確認后,人社部門將返還資金撥付到企業在銀行開設的基本賬戶。從企業網上提交申請到資金撥付企業賬上,整個流程企業只需要跑一次人社部門,遞交企業書面確認書,實現“電子政務便捷化,企業最多跑一次”。
陸政訊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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