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從蕪湖市市監局獲悉,近日,無為縣市場監管局接群眾舉報,反映轄區內某商店經營的進口化妝品存在質量問題。接舉報后,無為縣市監局第一時間安排執法人員前往調查核實。
通過檢查,執法人員發現,當事人王某經營的化妝品店內銷售有面膜、潤顏水等5種進口化妝品,這些化妝品外包裝上沒有任何規范中文標簽標識,也沒有標示合法的批準文號,王某不能提供上述5種進口化妝品合法的批準證明文件,也不能提供合法的購進票據和檢驗報告。
根據國家規定,進口化妝品須經國家相關部門批準取得“進口化妝品衛生許可批件”,并經國家商檢部門檢驗合格,方準進口。經正規渠道進入國內銷售的進口化妝品,其包裝上應標有產品名稱、原產國或地址、經銷商的名稱和地址、進口批準文號或備案號等中文標識。因當事人王某經營的5種進口化妝品外包裝無任何規范中文標簽標識,也沒有標示合法的批準文號,當事人涉嫌構成銷售未經批準的進口化妝品。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進口化妝品時,應到證照齊全的正規商家購買,并仔細查看化妝品外包裝上是否有規范的中文標簽。如發現包裝標示沒有任何規范中文標示化妝品產品,請及時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王茂林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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