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4月25日,在黃山市屯溪區政府舉辦的例行政策吹風會上,屯溪區農業農村局相關負責人稱,3月份以來,該區已經查獲在新安江及支流非法安裝的密網地籠6000多米。
2018年3月30日,《屯溪區人民政府關于實施禁漁的通告》發布,新安江屯溪水域(湖邊水利樞紐至率水橋、橫江橋之間)為全年禁漁區;其他河域禁漁期為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一年來的禁漁工作,取得一定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但受非法捕撈、水域污染等諸多因素的影響,漁業資源及水域生態環境仍然面臨嚴峻形勢。
2019年,根據修訂后的禁漁規定,禁漁時間由原來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禁漁期調整為每年3月1日0時至6月30日。3月以來,與市場監督局陽湖鎮等部門聯合開展亮劍專項打擊違法捕魚、銷售野生行動10次。
出動執法隊員與行政執法局水上中隊聯合執法220人次、快艇22次,針對市民反映的在橫江大橋、佩浪河、三江口、尤溪等河域段進行了重點蹲守,共收繳違法捕魚地籠6700米,絲網收繳20付,沒收違法捕魚船只4艘、沒收電魚機2組。出動隊員280余人次、扣船只4條、警告教育11人、沒收電魚工具1套,行政收罰款1人,繳放生野生魚共計70余公斤。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吳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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