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根據該發布獲悉,為實施眾興集路和西湖大道南段(S343與S310連接處)改建工程,需要對工程建設范圍內涉及的集體土地征收和房屋等建筑物及其附屬物拆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安徽省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皖政[2015]24號)、《六安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六安市被征土地上房屋和其他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六政[2015]75號)、《霍邱縣2019年度房屋征收和搬遷費、附屬物等補償標準》(霍政秘[2018]18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圍
征地拆遷涉及花臺村連一村民組S343與S310連接線主路面及周邊住戶和加油站附近住戶。
二、征地補償安置
(一)征地補償標準主城區城市建設用地區: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44700元/畝;青苗(耕地)補償費1100元/畝;合計45800元/畝。
其他區域: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36960元/畝;青苗(耕地)補償費1100元/畝;合計38060元/畝。
(二)征地補償安置辦法
實行貨幣補償與集中統建安置相結合,被征收對象就業和社會保障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三、征收補償簽約及搬遷期限
征收補償簽約及搬遷期限為20日(具體期限以公告公布之日為準)。
拆遷補償安置方案的其它詳細內容請關注微信公眾號“霍邱發布”。
霍政訊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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