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池州市貴池區市場監管局發布消息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十三條、第三十二條和第四十條的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使用取得許可生產并經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經池州市貴池區市場監管局核查,安徽池州瑞強塑業有限公司等17戶企業執照吊銷,安徽拜爾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單位的特種設備處于停用狀態且超期未檢。現池州市貴池區市場監管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擬對上述28家單位的72臺特種設備予以公告注銷登記或停用。
公告期為60天,各相關單位對擬注銷、停用設備有異議的,可在公告期內到池州市貴池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問詢或說明,逾期將作相應的停用或注銷處理。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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