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從蕪湖市城管局獲悉,近日,南陵縣城管局依法辦結一起非接觸式執法案件。該案的辦結,不僅表明依法行政水平的不斷提升,同時也是對城市精細化管理模式的積極探索。
據了解,2018年6月4日,南陵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隊員在巡查中發現,城東中隊轄區內的經營戶汪某某存在多次出店經營的違法行為,且不服從執法隊員的勸導和管理。為此,執法隊員通過執法記錄儀取證,依法對其進行立案調查,并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在汪某某拒絕履行罰款義務、又不提起行政復議的情況下,為充分保障其司法救濟權利,南陵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在依據《行政強制法》規定向其送達催告書后,依法向南陵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經過對案卷的認真審查,南陵縣人民法院于1月10日作出準予強制執行的行政裁定。在法院的敦促下,當事人汪某某于4月3日,按照裁決書要求繳納了300元罰款本金。
下一步,南陵縣城管局將繼續加大城市管理領域違法行為查處力度,探索“非接觸式”執法模式,完善聯合懲戒機制,提高案件辦理質量,通過法律約束,引導行政相對人自律,實現共治共享。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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