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宣城公安交警在線”微博消息,2月26日上午9點52分,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開發區中隊民警巡邏至清溪路與鴻越大道交口時發現,一輛輕型貨車用紙殼遮擋了前號牌。民警固定證據后,對駕駛人呂某做出罰款200元、記12分的行政處罰。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 曹慶
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宣城公安交警在線”微博消息,2月26日上午9點52分,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開發區中隊民警巡邏至清溪路與鴻越大道交口時發現,一輛輕型貨車用紙殼遮擋了前號牌。民警固定證據后,對駕駛人呂某做出罰款200元、記12分的行政處罰。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 曹慶
—— 本文由大皖新聞原創 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