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月22日下午,池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消息:根據《安徽省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通報》要求,省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于2月22日發布了重污染天氣省級橙色預警,定于2月22日20時啟動II級應急響應。為妥善做好持續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該辦依據《池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決定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于2月22日20時啟動重污染天氣II級應急響應。應急響應要求該市各地各部門按照責任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康防護提醒措施
(一)提醒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腦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停止戶外活動。
(二)中小學禁止體育課等戶外活動,幼兒園禁止戶外活動。
(三)一般人群應避免戶外活動,戶外作業應開展防護。
(四)衛生計生部門督導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引導市民有序就醫,提高全市醫療接診效率。
二、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一)倡導公眾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
(二)排污單位進一步控制污染工序生產,減少污染物排放。
(三)增加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加強揚塵管理,減少揚塵污染。
(四)增加道路清掃、沖洗保潔頻次,加強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沖洗,減少交通揚塵污染。
三、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一)按照“一廠一策”:完成超低排放的燃煤機組嚴格執行超低排放限值;水泥生產線、水泥粉磨站、磚瓦企業等行業嚴格執行我市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相關文件要求和市經濟和信息化、環保部門制定的錯峰生產方案,非錯峰生產期間采取限產、停產措施;未完成超低排放的燃煤機組和燃煤鍋爐、承擔保民生任務的水泥生產線、鋼鐵、橡膠、工業窯爐、化工、工業涂裝等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采取限產、限排措施。
(二)常規作業基礎上,對城市主干道每日增加2次清掃保潔作業。
(三)嚴格堆場揚塵監督管理,停止堆場物料裝卸。
(四)市建成區內,以柴油為燃料的重型貨車以及非道路工程機械(含挖掘機、裝載機、平地機、鋪路機、壓路機、叉車等)等停止使用。除應急搶險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或者建筑工地作業(塔吊和地下施工等不宜采取停工措施的除外)。
(五)鋼鐵、建材、化工、礦山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企業以及港口碼頭停止重型柴油貨車運輸(新能源汽車、達到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車輛除外)。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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