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19日從涇縣人民檢察院了解到,該院近日以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對周強、崔志強、趙亮等七人依法向涇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經依法審查,2017年11月9日晚,周強因此前被胡某某毆打而懷恨在心,遂召集趙亮、崔志強、王立群、鄭兵兵(另案處理)、黃云鵬、金李學、王棟等人欲實施打擊報復,八人開車前往天龍浴場停車場,到達后,八人持長矛毆打被害人施某某和周某某,造成周某某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聚眾斗毆罪。另查明,2015年至2018年期間,周強、趙亮、崔志強三人,曾多次在涇縣城區尋釁滋事,隨意毆打他人,擾亂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該行為符合兩高兩部《關于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14條的規定,應當認定為惡勢力。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的審理中。
馬云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 曹慶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