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月11日,一起婚姻糾紛當事人正在南陵縣家發派出所吵鬧,現場來了7-8個人,分成兩派,正在互相指責和爭吵,聲音越說越大,說到動情處,以至于拉拉扯扯。
南陵縣家發派出所和趕來的家發鎮司法所工作人員立即將雙方分開。經了解,劉某某與王某某于2018年8月份經人介紹相識,舉行了訂婚儀式,男方為女方購買了一條項鏈,贈送了“萬里挑一”的現金。同時雙方還為戀愛和訂婚酒席等花費若干,并互有贈送。相處不久,雙方為瑣事發生爭執,解除婚約。在農歷除夕前夕,男方母親帶著姐姐、妹妹到女方家討要財物,索取到一萬元,在除夕夜又將女方堵在家里,繼續討要,女方遂報警。
現在男方本人已經出國,女方認為已經歸還財物。男方母親聲稱,今天不給個了結,就不許女方離開,并在酒席、贈送的財物價值上,力求“ 精準”測算。女方認為男方承諾沒有兌現,針鋒相對地指責,以至于剛坐下來調解,雙方就爭吵不休,互相要求對方某個人員退場。
為了解婚約當事人的態度,司法所工作人員在全程錄像錄音的情況下,調解現場與男方通過微信視頻通話,男方委托其母親處理糾紛,并就有關事實與女方本人確認。
司法所工作人員向雙方解讀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關于返還彩禮的規定。為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工作人員放棄了午飯和休息時間,不間斷調解,歷經6個多小時,采取“面對面”、“背靠背”等方式,用情、理、法對當事人進行引導,在調解員的不懈努力下,雙方終于在調解協議上簽字。當日,此協議在司法所工作人員的見證下履行完畢,有效地維護了轄區的社會和諧穩定。劉迎鋒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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