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蕪湖市三山區人民法院年前加強執行力度,年前夜晚突襲酒店尋找“老賴”,迫于法院執行威懾力,“老賴”終于履行了義務。
據了解,蕪湖市三山區法院受理的張某申請執行胡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執行標的1萬余元。執行法官接收案件后,立即通過全國網絡查控系統調查胡某財產情況,在執行到部分款項后,余款5000元胡某始終拒不支付,且多次傳喚拒不到場。執行法官向申請執行人張某調查后了解到,胡某在繁昌縣有兩個住所和一家經常居住的酒店。
執行法官當晚便驅車趕至了胡某兩個住所,但門窗均緊閉。執行法官仍不放棄,又趕至胡某經常居住的酒店尋找,但酒店人員回復,“當晚胡某并未入住該酒店”。
返程時已到晚上九點多,執行法官不禁為一無所獲感到失落和焦慮。第二天早上,辦公室一聲急促的電話響起,來電人正是被執行人胡某,“您好法官,我是胡某,你們昨晚酒店到處找我的事情我知道了。我現在已經沒有臉面了,我今天主動履行3000元,剩下的2000余元保證這幾天就籌款交過來!”
雖然當晚沒有找到被執行人胡某本人,但法院年前的強力執行行動已經起到了有力的震懾作用。申請執行人張某知曉后,也對執行法官年前如此強有力的舉措予以了高度贊揚。劉婷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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