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1月30日,由寧國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某國有銀行信貸業務部客戶經理胡某某貪污罪一案在寧國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檢察機關指控:2018年,被告人胡某某在擔任某國有銀行信貸業務部客戶經理期間,利用負責對寧國市棚戶區改造項目貸款資金監督、初步審核的職務便利,變造征遷補償安置協議、拆遷資金審批表等相關材料,騙取棚戶區改造項目拆遷補償資金人民幣177萬余元,數額巨大,應當以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案件移送前,寧國市檢察院便選派資深檢察官組成辦案組提前介入。案件受理后,檢察院高度重視此案的辦理,承辦檢察官在最短時間內認真審閱全部案卷材料,全面核對案件事實與證據。庭審中,控辯雙方對被告人胡某某的主體身份、犯罪事實和量刑證據依次進行質證,公訴人圍繞案件焦點從案件事實、法律適用等方面充分發表意見,同時對被告人行為的社會危害性進行了深刻剖析,給旁聽人員上了一堂生動深刻的廉政教育課。
因案情重大,該案將擇期宣判。
許璟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 曹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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