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月28日,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作出處罰的濫用訴權、虛假訴訟案件,被執行人趙某迫于失信懲戒壓力如數繳納了10萬元罰款。該法院2月1日上午公布了案件執行過程。
原來,被執行人趙某本是南京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金安法院在審理多起以該公司為被告的勞務合同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案件期間,發現該公司在民事訴訟過程中為達到拖延訴訟、不履行法定義務的目的,濫用訴權,多次采取不誠信行為惡意拖延訴訟,造成金安法院的多個案件被發回重審,嚴重影響了法院案件的正常審理,浪費了司法資源。
作為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趙某對此難辭其咎,金安法院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給予其罰款10萬元的處罰,后趙某沒有按時交納罰款。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立即對趙某的銀行賬戶采取強制措施,凍結其賬戶現金,并發出執行裁定書和報告財產令,但趙某仍未及時履行。后執行法官多次對其曉以利害,告知如再不履行,將要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在此壓力之下,趙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于1月28日主動向法院繳納了罰款。自此,案件執行完畢。
李敏 朱傳忠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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