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從蕪湖市司法局獲悉,1月24日,省司法廳通報了去年全省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優秀案例評選結果,由鏡湖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安徽夏薇律師事務所李小龍律師承辦的“楊某提供勞務受害責任案”,被評選為省十佳案例,這是蕪湖首次入選省法律援助十佳案例;蕪湖縣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由法律援助律師張致敦與安徽青弋江律師事務所丁翔律師共同承辦的“夏某(化名)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以及南陵縣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安徽陵陽律師事務所季祥律師承辦的“產品質量糾紛案”被評選為省法律援助優秀案例。此次被評出的優秀法律援助案例和十佳法律援助案例類型涵蓋刑事、民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有較強的業務指導性和推廣價值。
據了解,為楊某提供的勞務受害責任法律援助案,發生于海外,涉及到海外當地司法問題,本案證據嚴重不足,且難以取證,客觀事實、因果關系、損害結果難以證明,還存在訴訟時效超過問題,案件勝訴率幾乎于零。但承辦律師仍然能夠在案件幾乎臨于死亡狀態又將其妙手回春,最關鍵的一點就是承辦律師擅于運用調解方式解決敗訴問題。條條道路通羅馬,方法總比問題多,擅于運用調解方式解決糾紛是新時代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體現,節省司法成本,消除雙方隔閡,有助于緩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極大地維護弱勢群體之利益。
為夏某(化名)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提供的法律援助案件,承辦律師秉承法律援助服務為民的宗旨,堅持正義,追求司法公正的理念,特別是在一審判決后,能繼續堅定信念,及時打消夏某(化名)顧慮,珍惜上訴機會;在二審期間,承辦律師思路清晰、抓住要害,關于構成自首的辯護觀點得到合議庭采納,使案件結果有了轉機,由一審10年的刑期二審改判為6年,體現了司法公正,維護了夏某(化名)合法權益。
季祥律師承辦的產品質量糾紛案件,受援人潘某因爆竹質量不合格致眼部被炸傷,無法外出打工,其妻子又身患絕癥,很難想象潘某當時的內心是有多絕望。就在他最需要社會提供幫助的時候,南陵縣法律援助中心向他伸出了援手,在無法證明銷售單位和上家銷售單位,亦不足以證明產品的缺陷、損害以及缺陷與損害之間因果關系的情況下,承辦律師通過分解問題,確定了調查取證的方向,又一步一步地去實施,最后通過扎實的證據取得了較好的案件結果,為受援人提供了積極有效的法律援助,讓他感受到了這個社會帶來的溫暖和感動。案件承辦人員在辦理這些案件過程中充分展現出扶弱濟困、愛崗敬業、精益求精、無私奉獻的精神風貌。
近年來,蕪湖市各級法律援助中心以服務困難群眾、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導向,切實維護弱勢群體權益,按照“應援盡援、應援速援、應援優援”的要求,及時向受援群眾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務,依法維護了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有效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社會影響力和群眾滿意度。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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