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016年8月,蕪湖居民焦某某因欠梅某某借款,雙方對簿公堂。經依法審理,法院判決焦某某應償還梅某某借款14000元。因焦某某未履行還款義務,梅某某遂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階段,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約定焦某某先行償還3000元,剩余欠款每月償還1500元,直至還清。誰知被執行人焦某某在支付3000元后就玩起了失蹤。執行干警多次查找其下落,均未有收獲。
2019年1月10日清晨,天色黑暗,寒風凜冽。蕪湖市弋江區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干警早早來到單位,整裝出發。當天早上6時35分,執行干警敲開蕪湖市城南某小區六樓的一戶房門,被執行人焦某某還未起床,面對突然出現的執行干警。焦某某本能的嘟囔了一句:“法院怎么這么早就來了?”因拒不歸還剩余欠款,弋江區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焦某某司法拘留十五天。
在焦某某被拘留后第二天,焦某某的母親來到法院,主動履行了全部剩余欠款,焦某某也幡然悔悟,表示今后再也不做“老賴”,該院遂對焦某某提前解除拘留,該案得以順利執結。弋江區人民法院自2018年12月24日開展“晨曦行動”專項行動以來,成效顯著,切實解決了一批小標的案件、涉民生案件,取得了突出戰果,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汪一粟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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