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肥西警方”1月11日消息 近日,肥西縣公安局接供電公司報警稱:維護供電線路技術的人員發現高店街道有一條供電電纜用電異常,后經檢查,街道居民李某家私接電線,涉嫌從供電電纜中偷電,要求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接到報警后,肥西縣高店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赴現場調查,通過對居民李某的詢問,得知:李某丈夫趙某為解決空調、冰箱等電器耗電量大費錢的問題,私自從墻外供電電纜上接電入戶,偷電直至案發。經供電部門核查,損失電費的費用為591.59元。2019年1月7日,迫于法律的威懾,在外務工的趙某到高店派出所接受調查處理,并對其偷竊電能的行為供認不諱,對供電部門核查的電能損失費表示無異議。
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肥西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第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給予趙某行政拘留五日,并追繳相關電能費用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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