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滁州中院消息,1月8日,滁州市瑯琊區人民法院裁定認可滁州市皖東建筑防腐工程有限公司破產清算的財產分配方案。由管理人依據裁定執行破產財產分配方案,全額清償職工債權、稅務債權,并向普通債權人支付第一次分配款1000余萬元。據悉,該案件的初次分配款為全省最高。
劉某某等136位債權人與皖東防腐公司系列糾紛案訴至法院后,法院依法作出判決。法院在執行過程中依法凍結了其應收工程款,但其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欠全部債務,導致債權人間利益沖突十分激烈,尤其是職工權益難以保障。2018年3月22日,瑯琊法院裁定受理皖東防腐破產清算一案,并于2019年1月5日裁定宣告皖東防腐公司破產。
1月7日下午,瑯琊法院組織召開皖東防腐公司破產清算案的第二次債權人會議。此次會議聽取了管理人作的補充申報債權審查、債權調整情況報告和管理人階段性工作報告;審議和表決了管理人關于對破產財產分配的方案。為確保廣大債權人能夠度過一個祥和的春節,1月8日,瑯琊法院迅速裁定認可該破產財產分配方案。
近年來,瑯琊法院圍繞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組建專業化破產審判團隊,發揮審判職能,引導僵尸企業有序退出市場,最大限度地實現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汪玉芳 張晨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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